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MB2C9219X4/2023-00351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13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责令深圳静康医院限期补办校验手续的通知
2023-11-13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责令深圳静康医院限期补办校验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浏览次数:-

深圳静康医院:

  经核查,你院下次校验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但未在校验期满前提出校验申请。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责令你院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你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黄小静,联系电话:0755-8811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