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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部分委属单位2018年财务专项审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7-26 16: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委年度工作安排,近期拟开展部分委属单位2018年财务专项审计,审计工作拟委托第三方独立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有意参与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部分委属单位2018年财务专项审计。

  (二)项目内容:

  1.财务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

  2.国有资产管理的合规合法性;

  3.采购管理的合规合法性。

  二、项目安排

  本次审计项目拟分为6个项目包,每个项目包招选1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7月下旬逐步启动实施,从进点审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外勤,4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6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特殊情况经我委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度审验。

  (二)持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审验,确保依法开展审计或鉴证而出具的报告,应纳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备案管理。

  (三)近三年没有经营违法记录(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具的证明为准)。

  (四)具有丰富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审计经验,承接过相关审计项目。

  四、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概况和承担的重要审计项目;承担卫生系统审计或调查项目;单位概况和承担的重要审计项目;承担卫生系统审计或调查项目,竞选本次财务专项调查项目的单位还应有一定的卫生经济管理分析;单位的行业综合水平自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综合水平自评。

  (三)本次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宣讲会后提供)

  参选的中介机构需提供一份内容应完整、适用、科学、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意向项目名称、项目报价、项目小组成员配备和执业经历、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基本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等。实施方案资料必须密封装订,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意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招选流程

  (一)报名:符合本公告基本要求且有意参与本次招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大厦东座1207室现场报名并提供基本资料(详见第四条第一、二款)。

  (二)政策宣讲和项目介绍:经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委将集中进行政策宣讲和项目介绍以及现场答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提交实施方案:意向参选的中介机构请参照公告和政策宣讲会的要求提供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详见第四条第三款),超过规定时间没有送达资料的视同放弃本次招选。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参选项目不得超过2个。为保证审计质量和进度,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承担1个审计项目。

  (四)项目评审:我委自行采购小组组织5名以上的机关人员,对报名资料、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前,会计师事务所可派人参加现场监督拆标开封,现场宣布报价。

  (五)公开结果:经评审,综合分数最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我委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过后无异议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委将通知签约,启动审计项目。

  六、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26日至08月02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

  参选中介机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请于2019年08月02日下午17:00时前向我委当面提交上述材料(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新城大厦东座1207室,徐女士0755-88113165。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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