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进入关怀版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基于慢病管理的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7-04 16: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简介

  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就医体验,促进慢病防治管理工作,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招标基于慢病管理的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的企业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

  基于慢病管理的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

  三、招标明细(合同编号)

  四、设备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亦不得借用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关资质或合同投标。供应商如有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参加投标须提供相关资料

  1.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资格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技术偏离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报价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请申请人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好派专人送达招标地点。投标文件需一式三份,密封于统一密封袋内,密封袋须有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单位公章),密封袋表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注明投标项目的我中心有权拒收。未密封或未注明投标项目而导致的泄密及误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止。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5:00pm)。请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至我中心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21号新业务大楼2007,庄先生。

  八、评标

  由有关专家进行评标

  九、开标

  1、开标时间

  由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于开标需要各类专家到场,专家都各自有自己的工作,需提前预约安排,具体时间无法在本招标公告载明,需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21号)。

  十一、参加开标人员

  1、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员;

  2、有关专家;

  3、投标人。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附件下载

分享到: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