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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关于医用服装面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2 16: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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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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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经营范围内必须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货物的经营范围资质;如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评标定标方法

  由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五、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天10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二楼制衣部。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18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面料包装、运输、防潮防水、验收检测、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三)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到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采购方指定场所,不论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验收方式:

  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产品清单;

  (2)产品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

  (4)产品主要供货价格及税务发票。

  3、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面料在验收、使用过程中,有关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书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损失要求索赔。

  4、采购方将委托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的货物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招标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5、若中标人服务不到位或所供货物不对板时,采购人单位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或更换面料,以保证正常业务使用。

  3、在质保期外,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或更换面料。对于非质量问题的处理,如需重新变更染色,产生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4、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投标产品的生产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应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5、中标人在深圳区域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和备件仓库,有常住门店。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的名称、人员名单、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

  六、样品

  说明:1、样品与投标文件《技术需求》中对应的投标内容存在不符的,评委会可根据情况视初审不通过。2、材料样品将作为验收产品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样品递交和演示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二)演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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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演示注意事项:

  1.演示结束后,所有样品均由采购人保管。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其领回,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继续由采购人封存至验收核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6786738。

  七、投标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17:00)止。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7:00)(节假日除外)。

  九、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待定,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6786728。

  十一、参加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苑路14号2楼安全保障部。

  (一)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文件前来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2楼安全保障部(全部文件需盖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营范围内必须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货物的经营范围资质;如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3、参与投标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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