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HC101(2021)095 号
深圳港全综合门诊部向我委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注销深圳港全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 年3 月29 日16:00 至2021 年4 月6 日16:00(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如对拟注销深圳港全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18室。
联系电话:0755-88113862。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