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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陪产假到底是多少天?赶紧对照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07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陪产假15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至于深圳妈妈,你们的产假也不少……

产假最少可休178天

  目前,深圳妈妈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②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妈妈休产假的法律依据

  ①《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其他省份又是怎样的呢?

全国31省份都集齐了!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截至2017年7月,全国各地的新计生条例全部出炉,新规对产假和男性陪产假作出调整,同时均取消了晚婚假。

  其中,吉林、重庆、北京,产假可延长,均需单位同意。

  河南、黑龙江、陕西,增加了婚检假,参加婚检的夫妻,婚假分别增至28天、25天、13天。

深圳市各级计生工作机构咨询电话

  资料来源:深圳市卫计委计管处,“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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