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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07 14: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我委会同市教育局拟订了《深圳市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412室收,联系电话:0755-88113130(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ailf@wjw.sz.gov.cn。

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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