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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控烟办启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行效果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19 17: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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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2019年10月1日起,全市控烟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电子烟、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纳入禁烟范围。

  自2014年起,市控烟办每年委托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对《控烟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公众对无烟法规的支持度逐年提升已超过90%,场所违法吸烟行为低于30%,给各执法部门和全社会对于无烟法律有效实施增强了信心。为获得深圳市全面的、连续的、科学的《控烟条例》执行情况数据,市控烟办决定启动2019-2020年度《控烟条例》执行效果评估工作。

  按照工作要求,市慢病中心于2020年8月18日举办《条例》执行效果评估调查培训班,来自全市10个区的相关负责人及调查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控烟条例》修订主要内容、评估调查方案、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全体参会人员现场完成培训考核,并就如何顺利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此次调查将覆盖19类共计1285个禁烟场所,近3000名场所管理者和公众。按计划,现场调查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评估结果将向全社会公布。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卢文龙、熊静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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