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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3-13 14: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健政法〔2019〕15号

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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