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继医教〔2016〕8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促进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规范化管理,现将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操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学术会议(含市级临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备案项目)。
二、项目举办申请及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在网上提交项目举办申请。
项目负责人须在正式发布项目举办通知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用项目负责人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用户必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注册)进入“继教全程管理”,选择对应的“市级项目申请”(或“国家级及省级项目申请”),点击对应的“[+]”进行申请,同时上传办班通知和日程安排表(要求实际参加授课教师及内容与项目申报时的师资及内容须三分之二及以上相符合),提交申请后及时与本单位科教管理部门联系审核。
(二)单位科教管理部门网上审核。
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举办申请后,对项目举办通知、日程安排表等进行初审(要求:实际参加授课教师及内容与项目申报时的师资及内容须三分之二及以上相符合,学时、学分数与批准授予的相符合),合格者审核通过。所举办的项目如委托有关机构承办的需注明具体承办单位。
(三)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网上审核。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举办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网上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生成项目管理二维码(科教管理人员微信督导)和项目调查二维码(学员微信满意度调查),同时将生成的项目管理二维码和项目调查二维码发送给项目主办单位科教管理部门。
三、项目举办现场的督导要求
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通过项目管理二维码每半天用微信上传现场培训照片,并将项目调查二维码打印张贴在项目举办现场通知学员进行评价(需对每位授课老师进行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的学员数不低于学员总人数的50%),微信督导流程及学员微信满意度调查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举办资料的报送
项目举办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项目举办资料报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审核,并由科教管理部门在项目举办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项目举办资料(电子版)。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定期汇总各单位项目完成率并予以通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反馈至我委。
(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25162427)
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