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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03-13 16: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我市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专家评选,确定了306个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录和查询方试

  2020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通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的“文件通知”栏目和人力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发布,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查看,并针对性地选择学习。

  二、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需严格按照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项目举办前,需提前5个工作日从“人力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交项目举办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项目举办过程中,项目组织方需填写项目学习目标和现场授课与学员学习情况,微信上传现场培训照片,项目所有课程结束后组织学员通过微信对项目进行评价并反馈学习成果。具体操作方式按照《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操作流程及要求的通知》执行。

  (三)已获批并已组织实施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培训效果好,有再次培训需求的,可由主办单位从网上再次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在年度内多次举办。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是构建终生学习型医学人才队伍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医护人员举办或参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督导小组对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及今后项目申办或备案的重要依据。

  (三)对虚报参加人员、举办学时不足、未完成项目举办等情况,经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小组查实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学分审核不通过或取消该单位当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资格等处罚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2日

  (联系人:罗碧芬,联系电话:2516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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