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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11-23 18: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健规〔2020〕4号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深圳市医用耗材采购的主管部门发生了变化,国家对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29日起废止《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8〕8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蔡东江,联系电话:881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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