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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31 15:5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的建设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我委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带头学法讲法,2020年我委罗乐宣主任为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宣讲《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规规章。完善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的学习。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在委官网首页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用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发布。2020年我委公布了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制定《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我委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和发布要求开展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对上一年度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实施后评估。

  (三)落实内部学法用法制度。

  在系统内开展各项学法用法活动,2020年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新录用的执法人员需经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合格后方能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二、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11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实行清单管理、规范管理、动态管理;顺利承接省委托下放的47个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大力开展“减证便民”,将我委所涉6项证明事项全部取消。稳步推进“秒批”“两减一即”、无感智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举措,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率达到60.19%、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85.08%,实现“秒批”事项12项、无感智办事项2项、秒报秒批一体化事项3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便民利企措施,延长行政许可有效期及实行检验检测报告告知承诺制,提升企业满意度;推动三级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高效立法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现行有效8部特区法规、1部政府规章。由我委负责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20年8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出台首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我市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在推进建立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上发挥先行示范作用。2020年我委出台8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一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清理。有序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梳理形成“标准+”战略清单,制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地方标准的全流程全链条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官网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新模式,我委行政执法新模式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建立的执法全过程记录“1+3+1+N”制度体系,先后被广东省、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全省、全国卫生健康执法全过程记录通用制度模板。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2020年共对226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2.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执法力度,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病例集中隔离点、全市社会办医院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消毒产品、疫情发生地来深返深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等多个专项监督检查。二是依法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科学有序推进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服务;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指导;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开,避免行政检查“不作为”“乱作为”“随意作为”。三是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全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打击医疗机构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涉恶医疗案件线索7条,持续净化医疗市场。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在线全员培训,制作临床诊疗、社区防控以及防控政策解读等视频课件并持续上线更新。重点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制作、发放宣传资料逾30万份。充分运用新媒体发布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在全市公交车、地铁共26000块电子屏投放宣传海报、小视频等,全方位普及法律知识和防控指引。

  2.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学继续教育考核。自2012年起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了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考核,全市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必须取得2个法治教育培训学分,2020年推出10门法治培训课程免费供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学习。目前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已有76264人完成年度学习。

  3.持续推出“医案·说法”系列普法活动。按季度开展“医案·说法”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引导规范从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至今已举办12期“医案·说法”普法活动,成效良好。我委“医案·说法”系列普法活动获得广东省普法办评定的2019-2020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4.善用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等,官微“深圳卫健委”总用户数已超过400万,连续四年蝉联“深圳市政务新媒体排行榜”榜首。推出全国首个卫生健康执法普法类节目《深圳卫监直击》,直击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卫生健康问题。在深圳都市频道开设《控烟在行动》专栏宣传控烟知识以及报道控烟“车轮战”专项执法普法活动,采用“微信摇号”的方式向市民发放40万只控烟主题宣传口罩,打造全方位控烟宣传格局。

  (五)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委机关法制机构专职法律队伍为主、外聘律师法律顾问团队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及信访等法律事务上的作用。推动系统内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将委属单位全面推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法治建设指标,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述法制度。

  (六)依法办理行政案件。

  2020年我委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5宗,均由委负责人或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按时办结行政应议案件21宗。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宗,均按照审结;加强层级监督,撤销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6宗。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思路

  2020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工作尚有提升空间,重点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监督考核;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继续加强普法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普法成效。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授权支持部分创新改革事项,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完善特区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机构健全、执业管理规范、医患关系和谐的法治医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深圳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加快实现“病有良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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