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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责令深圳澍美医疗美容医院限期补办校验手续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04 16: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SZHC101(2021)162号

深圳澍美医疗美容医院:

  经核查,你单位的停业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12月29日,下次校验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停业期满且未在校验期满前提出校验申请。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黄小静,联系电话:0755-8811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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