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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通〔2022〕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护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因黄维等2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现依法注销黄维等23人的护士执业注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注销《护士执业证书》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