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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性病规范化诊疗培训班” 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29 17: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2012 年第 89 号)、《深圳市重点性病病原体耐药监测实施方案》(深卫慢函〔2017〕83 号)和《深圳市淋病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公卫〔2017〕8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性病防治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性病诊断能力及规范治疗水平,掌握性病防治新进展,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举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2021 年深圳市宝安区性病规范化诊疗培训班”(编号 21031061),学习结束授予继续医学教育Ⅱ 类学分 1.5 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8月10日(报到时间:上午 8:30-9:00)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 5 楼多功能厅(前进一路与创业路十字路口,地铁 5 号线灵芝站 B2 出口)

  三、培训对象

  (一)宝安区各公立医院医务科、防保科、检验科相关工作人员各 1 名;性病诊疗相关科室(皮肤性病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等)科室主任和技术骨干共 2 名;

  (二)各街道预防保健所慢病防治科相关工作人员 1 名;

  (三)各民营医院从事性病防治与诊疗的相关工作人员共 2 名。培训的重点对象:2018—2020 年未参加过性病规范化诊疗培训的相关医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工作午餐,不提供住宿,各单位负责报销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用。参加培训人员于2021年8月6日下午4点前直接扫描二维码并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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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培训班纳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全程参加培训的学员授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Ⅱ类学分1.5分,请携带学分卡。

  (三)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有关规定和要求,每天上、下午刷继续教育学分卡,授课结束后学员扫描二维码填写培训调查问卷。

  (四)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应出示粤康码、行程码, 并配合体温检测,请自备口罩,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性病防制科 樊庆莹 1867668****;科教科 王卫云 1521776****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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