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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2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医疗机构对陪护人员的管理,规范陪护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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