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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3-29 16: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进一步提升措施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围绕业务职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拓宽内容,丰富载体,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2018年,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我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修定的《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我委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力度。

  (二)加强公开平台和网站建设,加强互动交流。

  1.充分利用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继续加强我委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在线查询等服务。网站新设“微资讯”栏目,实时联动微信发布信息。

  2.继续加强网站内容的保障。

  高度重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网站内容保障,特别是便民服务模块、重点业务栏目、专题栏目等的保障,避免了出现“不更新、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全面提高了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了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意见征集调查、开展在线访谈、开通业务知识库专栏等形式,大力推进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配合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认真学习研究《深圳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疾病应急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健康科普、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行政处罚、对口扶贫等信息。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018年共开展政策解读21篇,解读形式结合了图解与视频,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易于被大众理解和接受;开展了舆情回应15宗,舆情回应积极、正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7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42条,其他信息37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会议50次,进行网上访谈或民声热线活动6次,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5000余条。

  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及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与“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目录一致;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和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年度要点、重要专项工作预案等。

  4.业务工作(行政许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资金信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信息等。

  6.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常识、预警公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7.统计数据,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8.公告通告,包括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通告,可公开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医疗监管、卫生监督、计生宣教、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可查阅市卫生健康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委门户网站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方便地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众通过登录我委“健康深圳”微博,可以即时收看我委发布的最新政府信息。

  2.移动门户网站。提供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栏目,以及预约挂号、行政许可等服务栏目。

  3.政务微信、微博。提供了卫生计生最新信息、每周流感指数等信息,以及预约挂号、医疗机构查询等服务。

  4.政府公报。在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市卫生健康委的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政府公报》进行公开。

  5. 12320卫生热线。公众通过拨打12320卫生热线,可以咨询相关医疗卫生信息。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绩。

  1. 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提升公开平台,强化互动交流。

  (1)实现网站自适应。基于HTML5技术,实现网站页面在各类型终端自适应,丰富了网站服务内容,可多渠道、便捷化的获取在线办事、在线咨询等服务。

  (2)首页建立《微资讯》栏目,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系统新闻资讯,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深圳医疗卫生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

  (3)市卫生健康委办事事项与权责清单已接入广东省政务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同源,互联互通。

  (4)添加了智能问答功能。网站建设了智能问答使用指引,提升了智能互动结果关联度,对检索结果进行梳理并分类展现,统计并展示热点问题,进一步了提升内容实用性和服务友好性。

  (5)优化了门户网站转载分享功能,方便用户转载分享政府网站页面至主要媒体渠道,拓宽卫生医疗信息辐射范围,提升委网站在大众媒体中的影响力。

  (6)“深圳卫计委”官方微信粉丝达115万,在“深圳市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中长期居第一名。2018年被评为深圳市“年度十佳政务自媒体”、“健康中国新媒体影响力十佳健康号”,深圳卫计委新媒体团队被省网信办、腾讯大粤网评为“广东省政务新媒体十大优秀团队”。

  (7)围绕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或社会热点,建设开通深圳市民健康手册、深圳市民传染病防控手册等专栏6个;开展意见征集8期;通过在线访谈等渠道开展访谈4期,全都由主要领导参加。

  2.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配合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协调全药网上报药品交易端口信息,以及药师专家格式信息。

  (2)认真学习研究《深圳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并转发各直属单位,要求按方案贯彻执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3)认真落实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公开疾病预防控制信息。(1)编制印发了《深圳市民健康手册》,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免费提供的20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清单、服务内容、获取途径、咨询电话等,提高市民对全方位、全周期卫生与健康服务项目的知晓度;(2)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网络,定期发布流感指数、登革热指数和感染性腹泻易感指数等预警信息,让市民及时了解传染病流行强度和易感风险,指导市民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降低传染病感染机率;(3)向社会公布各类预防接种门诊的地址、电话、开诊时间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二是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应急救助信息。(1)编制了日常急救知识手册、AED使用小折页,普及急救知识与技能,同时不定期举办市民急救知识培训班和120急救宣传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参观全市急救调度、出诊、培训等情况,全年培训市民人数近万人次,我市市民急救普及率已突破2%,医疗急救培训成果斐然,在国内领先;(2)完成了深圳市毒物标本库建设并完成布展用于科普宣传,市职防院目前已收集毒物标本共十大类,213种,共计500余件,所有标本除实物展示外,电子版照片和简介均在深圳市中毒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展示;(3)构建了深圳市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网络,急性脑卒中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急性心肌梗死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20家,在全国率先推出第一张溶栓地图—“深圳溶栓地图”和“心梗救治地图”,让中风(脑卒中)病人的抢救更快更精准;(4)在天气寒冷时发布一氧化碳中毒、暑假发布溺水、酷暑发布中暑等警示信息,同时普及相关急救知识;(5)编制倒霉熊系列急救知识动漫片,在深圳市少年宫、各中小学公益播放。

  三是公开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信息。我委于每年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资金信息-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审定情况,里面包括了审核通过医疗机构、申报例数、审定金额等。

  四是公开健康科普信息。目前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公开健康科普信息:

  ①深圳健康教育网。

  ②报纸:《深圳健康素养》报、《深圳晚报》--健康素养锦囊专栏。

  ③传统媒体:都市频道--《健康之窗》栏目、移动电视(地铁、公交、楼宇),广播电台--健康素养公益广告。

  ④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健康素养大学堂”。

  ⑤线下平台:科普专家百场公益讲座。

  五是公开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定期通过部门官网、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渠道方式对市民公众公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信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信息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信息等卫生行政许可信息,以及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各类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六是公开对口扶贫信息。现阶段我委在对口扶贫方面的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我委在陆丰汾河村的精准扶贫则采取了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方式,比如广告牌、宣传栏、媒体的采访报道等形式。下一步对于对口扶贫方面的信息公开,将会采取多样化方式,如在派出医疗队、捐赠医疗物资时邀请媒体采访报道,并且可以在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及网友问答;如编辑对口扶贫相关信息,通过我委官方微信公众进行发布;如印发宣传手册,主要内容为我委对口扶贫政策及开展情况,并号召大家参与到卫生对口扶贫工作;如将对口帮扶中精彩感人的画面剪辑为微电影,小视频,公布在我委官网及微信公众,并借助各大视频网站平台进行播放。

  3. 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政策解读结合图解与视频的形式,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2018年共开展政策解读21篇:(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解读;(2)《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解读;(3)《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解读;(4)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政策解读;(5)《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解读;(6)《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7)《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8)《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解读;(9)《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解读;(10)《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解读;(11)《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解读;(12)《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0问10答;(13)《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解读专题;(14)《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政策解读;(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等解读材料;(16)《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解读;(1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18)《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解读;(19)《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解读;(20)《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政策解读专题;(21)《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舆情应对。

  2018年共开展舆情回应15宗:(1)光明新区“卖奶救女”事件;(2)深圳市金鼎山欣宇儿童中心诺如病毒感染事件;(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3.15事件;(4)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向市民发放低俗刊物事件;(5)无创产前基因筛查事件;(6)长春长生疫苗接种事件;(7)阎某荣小朋友在北大深圳医院接种狂犬疫苗事件;(8)市民质疑“约苗”不公事件;(9)龙华区一婴儿接种乙肝疫苗后疑似异常反应事件;(10)网民反映“夺命疫苗再现”事件;(11)“行政干预集体欺诈早产儿做检查”事件;(12)医疗垃圾焚烧事件;(1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扩建影响居民事件;(14)基因编辑婴儿事件;(15)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一新生儿死亡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宗,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宗(0宗正在办理),到期办结率100%,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9宗,同意公开149宗,同意部分公开6宗,不同意公开0宗,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12宗,申请信息不存在12宗,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宗,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宗。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医疗机构人员注册执业信息等问题。

  四、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8年我委信息公开中,行政复议数量2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宗,其他纠错数1宗;行政诉讼数量4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宗,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1宗,其他纠错数2宗。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申请人对我委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六、进一步提升措施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争取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加强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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