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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3-03-29 09: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2012年,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体委领导和各处室领导亲自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多次组织会议,协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在政府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信息的基础上,2012年开通建立了名为“健康深圳”的微博,即时发布我委相关政府信息。

  此外,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争取多方支持,完成筹建深圳市12320卫生热线的前期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

  (三)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2年,围绕中心工作,新增开设了“两大提升工程”、 “护士节100周年护士日记”、“三打两建”等专题,重新整理建设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等,主动公开我委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业务、技术、服务、改革等方面的信息。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为了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除了确保常规信息(如机构信息、通知公告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外,同时也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对重点信息、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如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年度报告、卫生、人口计生统计专项数据、2011年卫生统计年鉴、监督执法信息等,也在网站上及时公开。逐步实现了信息公开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转变,增加了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我委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3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占0.08%;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0.07%;业务办理(行政许可)类信息19357条,占93.34%;资金信息类信息6条,占0.03%;应急管理类信息82条,占0.41%;统计数据类信息12条,占0.06%;其它类(通知文件、工作动态、公告等)1248条,占6.01%

类别

数量

百分比

机构职能

0

0.0%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7

0.08%

规划计划

14

0.07%

业务办理(行政许可)

19357

93.34%

资金信息

6

0.03%

应急管理

82

0.41%

统计数据

12

0.06%

其他

1248

6.01%

合计

20736

 

  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及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年度要点、重要专项工作预案等。

  4.业务工作(行政许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资金信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信息等。

  6.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常识、预警公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7.统计数据,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8.公告通告,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通告,可公开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医疗监管、卫生监督、计生宣教、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可查阅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委门户网站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方便地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众通过登录我委“健康深圳”微博,可以即时收看我委发布的最新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在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的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政府公报》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0件,其中当面申请203件,网上申请77件;答复总数280件,其中同意公开数275件,同意部分公开数5件,到期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医疗机构人员注册执业信息等问题。另有20件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原因分别是不属于我委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清晰。

  四、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我委2012年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申请人对我委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对服务类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组织,信息的检索分类以及信息的内容均有待重新构建,以更加方便群众、贴近民众要求,服务民生;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保障较差,有待加大保障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梳理细化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用户满意度,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加强优化门户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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