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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3-20 11: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2011年,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体委领导和各处室领导亲自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秘书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委秘书处、各处室信息员,以及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和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我委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口计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为适应《条例》施行的需要,我委同时在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里公开。 

  (四)结合工作需要,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开设惠民便民专栏。如市民健康卡暨预约挂号服务。

  二是展示行业管理内容。开设特区卫生人口计生一体化发展、卫生人口计生行业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口计生综合等管理专题和“5.12”国际护士节征文摄影比赛、新闻宣传和在大运会期间开设的“大运会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等专题,其中的特区卫生人口计生一体化发展,实时地告知公众我委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如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新建医院项目建设的进展,为公众提供快捷、及时的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相关信息。

  三是提供丰富的行业服务信息。为公众提供与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如进一步完善了场景式服务栏目建设,增加了医师场景服务、护士注册场景服务、公共场所场景服务,从不同需求人群的角度出发,指导和帮助用户使用网站查阅信息、办理事项;增加了 “民营医院医疗价格查询”、“计生药具免费领取点”、 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设备、耗材和疫苗采购结果公示等栏目,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通道;增加了医学科研项目结题、科技成果鉴定、科研项目查新等办事指南流程,进一步增强了网上办事功能,提高了服务数量和质量。

  四是逐步拓展与公众交流的渠道。委网站平台进一步加强了互动交流功能,新增“在线访谈”栏目,如政企通、民心桥、直通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我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0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1条,占0.2%;规划计划类信息24条,占0.16%;业务办理(行政许可)类信息13695条,占90.06%;资金信息类信息6条,占0.04%;应急管理类信息82条,占0.54%;统计数据类信息26条,占0.17%;其它类(通知文件、工作动态、公告等)1342条,占8.83%。

  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及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年度要点、重要专项工作预案等。

  4.业务工作(行政许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资金信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信息等。

  6.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常识、预警公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7.统计数据,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8.公告通告,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通告,可公开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医疗监管、卫生监督、计生宣教、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可查阅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委门户网站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方便地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2.政府公报。在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的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政府公报》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0件,其中当面申请123件,网上申请67件;答复总数190件,其中同意公开数188件,同意部分公开数2件,到期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医疗机构人员注册执业信息等问题。另有12件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原因分别是不属于我委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清晰。

  四、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我委2011年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申请人对我委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对服务类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组织,信息的检索分类以及信息的内容均有待更加方便、贴近民众,服务民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调研。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加强优化门户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对市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类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报告。

  附件:2011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附件

 2011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类别

数量

百分比

机构职能

0

0.0%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1

0.2%

规划计划

24

0.16%

业务办理(行政许可)

13695

90.06%

资金信息

6

0.04%

应急管理

82

0.54%

统计数据

26

0.17%

其他

1342

8.83%

合计

1520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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