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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16 18: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健康深圳建设、实现病有良医突破、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加快提高医疗机构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国卫医发〔2022〕3号)、《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府办〔2021〕43号)和《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府〔2022〕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过程

  我委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后,深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做好与《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对接,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规划基本思路和初稿形成后,我委先后两轮征求了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属各医院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其中绝大部分意见我委予以采纳,根据相关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我委在多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挂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30个工作日,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委托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7名业内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估和专业论证,一致认为该规划文本要素完整、形式规范、重点突出,具备较高的科学性、可行性。

  三、总体把握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密切衔接,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总体目标,以“调结构、促整合、强基层、创一流”为主线,加强医疗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医疗服务。

  《规划》制定过程中,总体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目标,加强医疗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服务等原则,体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市民就医需求规划资源布局,同时强化薄弱区域和薄弱专科。二是坚持系统集成和质量提升相结合,整体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和重大疫情应对救治能力。三是坚持结构调整和体系整合相结合,科学调整存量、规划增量,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市区两级医疗机构间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分别是“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和存在不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规划布局”、“实施策略”、“组织保障”,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进行合理规划设置。

  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从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顶天立地”卫生健康格局、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居民健康水平等四个方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医疗服务发展主要成效,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和机遇挑战。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设置规划主要指标。明确“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总体目标,以“调结构、促整合、强基层、创一流”为主线,加强医疗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服务。按照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区域统筹、科学布局,协同创新、系统集成,中西结合、急慢并重的基本原则,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不少于4.5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师数分别达到3.0和5.0人,三甲医院达到32家,研究型医院达到10家,社康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

  第三部分为规划布局,对公立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医疗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分别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提出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与增量,提高床位使用率,并明确床位配置和调整指标要求,增量床位向儿科、传染、重症、精神、康复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全市中医床位不低于每千人口0.7张,全市儿科床位不低于每千名儿童2.2张,全市产科床位不低于每千分娩量17张,全市康复床位不低于每千人口0.3张,全市传染病床位不低于每万人口1.5张,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及儿童心理卫生专业门诊等科室设置与管理。

  在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上,加快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构建陆海空立体化协同救援体系,逐步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依托市内传染病医院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儿童和新生儿、重症孕产妇“五大中心”建设医院,通过实时专科评估、优化转运路线、强化院内联动,使重点人群得到更加精准的医疗急救服务。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口腔、中医、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

  第四部分为实施策略,从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强化人才技术资源要素支撑、扩容重症资源供给、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效率等五个方面推动《规划》实施。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行刚性等措施,确保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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