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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以人为本打造计生政策深圳范本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6-07-18 16: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对于大多数“失独父母”群体而言,工作者有收入,退休者有养老金,真正困扰他们的是离开独子独女后的漫长伤痛与空虚,针对这类情况提供心理疏导,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更是在预防心理问题的恶化,造成社会隐患。

  7月17日,深晚记者从深圳政府法制办官网获悉,《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条例》),提出构建深圳特色计生政策,社会各界可于8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深圳市新《条例》针对生育二孩政策推广,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作出一定探索突破。如提出随迁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取消大部分计生前置把关的规定;推出生育登记便民举措,探索开创全市“一城通办”服务,符合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包括流动人口夫妻,可以到市内任何一个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针对最近几年日趋尖锐的失独家庭问题,规定建立户籍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综合保险制度;最为引人关注的产假,《条例》规定“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在深圳生育的妇女可至少休产假至158天。

  应该说,《条例》在充分尊重国家计生方面新政策法规前提下,进一步为生育二孩创造更理想条件,简化相关行政程序,延长产假保障产妇福利,以及设立制度保险照顾“失独家庭”等举措都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的人文关怀。

  在生育二孩政策出台前,独生子女是普遍现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些独生子女不幸英年夭亡,其父母却已年迈,超过生育年龄,这批被称为“失独父母”的新群体,为国家发展与政策调整可谓尽力尽责,然而老来失子女,在精神上对他们而言无疑是重大打击。再如,一些本由子女赡养,个人收入微薄的“失独父母”,可能因为一场不幸跌入经济困顿,不得不为生计发愁,政府对这个群体,显然不能忽视。

  “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现在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建立户籍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综合保险制度,对“失独家庭”予以经济上的照顾与补偿,很必要也很及时。当然,在经济保障之外,还应探索心理帮扶“失独父母”群体的途径。毕竟对于大多数“失独父母”群体而言,工作者有收入,退休者有养老金,真正困扰他们的是离开独子独女后的漫长伤痛与空虚,针对这类情况提供心理疏导,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更是在预防心理问题的恶化,造成社会隐患。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广东省相关条例减少了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了30天奖励假,总数减少了20天,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128天。本次深圳提出的《条例》根据这一情况,再加三十天产假,这样一来全部天数较过去更多出10天。产假福利不减反增,确实将很大程度舒缓多数妇女兼顾生育与工作的压力,让生儿育女更为从容。但有关部门也应注意,如今不少用人单位因女性放产假影响工作,存在用人性别歧视。产假延长政策虽好,但也不得不考虑其副作用并进行针对性政策设计。针对这个问题,以深圳发展水平和文明水平而言,引入男性产假政策或应进入讨论范围。

  总的来说,深圳市新出台《条例》针对国家新形势与新政策,依据自身条件,做出了积极大胆的探索。今天的计生政策是否具有足够的前瞻远见,决定之后几十年国家与城市的发展命运。以人为本,大胆创新,以深圳式的进取与魄力,为全国计生政策的渐进发展提供一份深圳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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