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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