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经市财政委和我委审核同意,第三季度我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如下:
一、市血液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208台(件),账面价值3,990,521.00元;
二、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776台(件), 账面价值1,859,457.71元;
三、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179台(件), 账面价值937,675.10元。
(市卫生计生委 财务处 余丽珍供稿)
| 索引号: | 022000-05-2017-00462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10-12 | |
| 名称: |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第三季度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10-12 |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经市财政委和我委审核同意,第三季度我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如下:
一、市血液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208台(件),账面价值3,990,521.00元;
二、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776台(件), 账面价值1,859,457.71元;
三、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179台(件), 账面价值937,675.10元。
(市卫生计生委 财务处 余丽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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