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14】96号)的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公安、民政和社保等部门完成了2015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了37家医疗机构2021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材料,申报金额14083916.41元。审核通过了37家医疗机构1572例申报,审定金额9017567.68元。详见汇总表。
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
| 索引号: | 022000-05-2017-00436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
| 名称: | 2015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定情况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14】96号)的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公安、民政和社保等部门完成了2015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了37家医疗机构2021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材料,申报金额14083916.41元。审核通过了37家医疗机构1572例申报,审定金额9017567.68元。详见汇总表。
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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