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14】9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2016年11月,我委会同公安、民政和社保等部门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了27家医疗机构651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材料,申报金额9,163,631.73元。审核通过了26家医疗机构523例申报,审定金额5,575,593.41元。详见汇总表。
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219X4/2017-0019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 名称: | 2016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定情况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14】9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2016年11月,我委会同公安、民政和社保等部门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了27家医疗机构651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材料,申报金额9,163,631.73元。审核通过了26家医疗机构523例申报,审定金额5,575,593.41元。详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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