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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2000-05-2013-001743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3-06-27
名称: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下拨市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2012年补充经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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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下拨市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2012年补充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

深卫人发〔2013〕74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体系和优势重点学科医、教、研支撑平台建设,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委决定增拨2012年深圳市80个(88个建设单位)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重点学科(群)补充经费2449.92万元(按每个项目27.84万元标准下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需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须按1:2的比例配套经费,各区需按1:1的比例为辖区内的医学重点学科配套经费。

  二、各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召集人是医学重点学科/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其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使用专项经费,但需严格按核准的预算执行并保证专款专用。

  三、我委所拨付的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团队建设,如特聘岗位人员聘用、人员培训等方面,不得用于购买硬件设备、罚款、捐款、还贷、赞助支出、对外投资支出、赔偿以及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的其他开支。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1.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2012年补充经费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