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人中医〔2012〕47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中医工作的发展,加强我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和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推动中医药学科群的规范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的特色与优势,经研究,决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和2012年阶段评估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进行专项经费补贴,下达专项经费(见附件)。本次下拨经费,深圳市中医院肝病科、肾病科、针灸科,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老年骨科等专科同时被评为深圳市重点学科或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不重复拨款。
请各单位实行专款专用,统筹管理,各区卫生局及相关单位按1:1以上比例匹配专项经费。市直属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经费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以及开展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诊疗和研究水平、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发展新业务等,以确保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进一步发展。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