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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2000-02-2017-039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8-24
名称: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深圳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深卫计规〔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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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深圳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鉴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2号)已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深卫计规〔2015〕2号),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