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2000-02-2013-020791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3-08-14
名称: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废止《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订程序》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号: 深卫人规 〔2013〕8号 发布日期: 2013-08-1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废止《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订程序》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8-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6〕222号)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2〕34号)的要求,我委对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订程序》的通知(深计生〔1997〕66号)

  2.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定(试行)和深圳市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深计生〔1998〕39号)

  3.关于重申实行香港居民在境内意外急救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卫医发〔1997〕29号)

  4.关于加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活动管理的通知(深卫发〔2000〕76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卫发〔2001〕8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