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 市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原市卫生局制定发布的《深圳市医疗执业 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医疗 机构设置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 卫发〔2004〕4号)
2.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通知(深卫医发 〔2004〕57号)
|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219X4/2014-0007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4-11-20 |
| 名称: |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 文号: | 深卫计规〔2014〕6号 | 发布日期: | 2014-11-20 |
| 主题词: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 市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原市卫生局制定发布的《深圳市医疗执业 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医疗 机构设置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 卫发〔2004〕4号)
2.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通知(深卫医发 〔2004〕57号)
主办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12345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917号
粤ICP备15085268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6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