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健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 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pdf
|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219X4/2020-0019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11-03 |
| 名称: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卫健规〔2020〕3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 主题词: | |||
深卫健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 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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