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4月对《深圳市2021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我委均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高水平医院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了日常监测与中/周期考评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我委已牵头组织制定《深圳市高水平医院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期/周期)》,拟于2022年10月完成中期评价工作。已完成2019-2021年三年的年度监测报告,主要针对高水平医院日常运营管理、疑难病种和关键技术水平等进行监测。
关于高水平医院重点学科发展指导高水平医院建设布局合理的医学学科,《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府〔2022〕34号)中已明确全市(包括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首批重点学科群建设计划。我委已指导各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学科建设发展的具体落实措施。
关于市级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不高,已开展高水平医院建设及经费使用专项督导,计划对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进行逐一调研。我委将在了解各单位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策,督促各单位进一步结合建设方案和工作任务,制定之后每年度的专项经费支出计划,并按计划推进落实。
关于养老服务评估体系不够健全,在医养结合机构评估制度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医养结合质量评价规范(DB4403/T 104-2020)》,2022年依据该规范开展质量等级评价,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星级评定;二是印发《市老龄办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对申请参加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全面评估;三是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2022年评选10家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在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配套政策方面,主要结合国家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深卫健老龄〔2022〕1号),对我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率先将失能健康评估、认知功能评估和情感状态评估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社康机构按照规范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预约、建档、健康体检、医养结合服务、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