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市审计局自2022年3月29日至5月15日,对深圳市本级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及委属相关单位均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部分项目单位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疫情反复等不利条件下克服重重困难,统筹实现集采流程内外部无缝对接,同时通过积极与中标供应商沟通,加快送货等措施,在确保合规、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已于2022年5月完成结转专项债券资金支出。
对于部分专项债发行项目选择不够科学,造成医疗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妇幼保健院正在整改。一是对住院大楼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紧急招标采购,并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施工。二是通过多次与福田区水务局沟通协商后,福强院区液氧站的保护围墙已于2022年6月建成。三是疫情稍缓后,院领导班子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召开新大楼入驻协调会,加快科室开诊进度。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4月底,有12511.53万元设备未投入使用。经过整改,截至2022年8月底,已有8381.22万元设备投入使用,未投入使用设备主要是产科、新生儿科的设备。现住院大楼产科、新生儿科已具备启用条件,住院大楼医疗设备将在开科后全部投入使用或达到可使用状态。
对于部分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未同步设定绩效目标的问题,我委已组织相关项目单位补充报送项目绩效目标表,并经我委审核汇总后重新报市财政局。同时,我委于2022年开始,针对所有确定发债项目,要求各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表。我委作为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绩效目标表进行审核,并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也已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专项债券资金同步批复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