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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焦乐乐的《催告书》(深卫医技催〔2022〕91号)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3-07-10 18: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焦乐乐(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为150823):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在未取得相应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的情况下于深圳南海中医医院为患者开展了推拿治疗活动。本机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9年修正版)》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版)》序号196,对你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卫医技罚〔2022〕91号),决定予以你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卫医技罚〔2022〕91号)已于2023年1月10日送达你,要求你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44030023000000900533)中的收款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

  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深卫医技催〔2022〕91号),催告内容如下:

  1.限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20000元、加处罚款20000元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44030023000000900533)中的收款账户。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521进行陈述、申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5-88113581,联系人:赖星如、蔡银辉。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521室。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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