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碧水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20704703):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于2022年7月在无相应的委托生产的卫生许可批件的情况下委托深圳市净啦膜业有限公司生产未标注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等内容的反渗透膜滤芯(共50支,发案时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于2023年1月3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卫水罚〔2022〕5号),决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已于2023年2月6日完成对你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卫水罚〔2022〕5号)的公告送达,要求你公司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缴款码:44030023000005138023)中的收款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而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
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深卫水催〔2023〕1号),催告内容如下:
1.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5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缴款码:44030023000005138023)中的收款账户。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905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5-88113572,联系人:胡文敏、吴伟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905室。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