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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医政医管〔2024〕5号
深圳百诺医学检验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现依法注销深圳百诺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