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收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的等级复审申请,以及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深圳恒生医院等4家医院的等级评审申请。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衔接与准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2025年版)》等要求,我委拟对上述14家医院开展等级评(复)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7日。
信函: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邮编: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18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十四家医院等级评(复)审的公示”字样。
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