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协同市委审计办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专题绩效审计。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各相关单位均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个别承储企业储备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加快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对2020年度医药储备目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优先保障医疗机构急需药品及时供应,兼顾承储企业储备任务落实。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医药储备计划的通知》,对因市场短缺等导致储备目录内药品储备量低于70%的情况,要求承储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主管部门,确保医药储备计划的有效执行。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社康机构建设需加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依托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社康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推动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完善社康信息系统控制机制。正在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提升工作。三是加快社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修订、印发相关制度明确社康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和设备设施基本配置标准、加强社康机构网店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做好社康医疗服务设施和人员保障。查漏补缺,完善社康机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
关于关于“智慧医疗”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数据采集运用需加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含电子病历)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二是做好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完成电子病历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库。三是完善数据应用技术手段。完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浏览器开发,有助于医生看诊时调阅健康档案和电子病例。四是推动基本健康服务实行实名制。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为基本健康服务实行实名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委将通过推动实名制预约挂号、就诊医师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等工作,确保实名制就医落实到位。五是制定健康档案清洗规则,积极开展数据清洗整合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