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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通〔2022〕1号
深圳澍美医疗美容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注销深圳澍美医疗美容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