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进入关怀版

首页 > 公示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拟注销深圳贝斯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08 17: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SZHC101(2022)123号

  深圳贝斯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向我委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注销深圳贝斯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6:00至2022年4月15日16:00(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如对拟注销深圳贝斯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14室。

  联系电话:0755-88113869。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