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下相关规定
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病情需要进行普通门诊转诊的,应当由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到具有诊疗、救治能力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同种疾病的转诊自办理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可以多次就医使用。部分特殊疾病参保人需要长期在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也就是说,现在我想从市内A社康转到B医院多看几次门诊,只要是同种疾病,办1次转诊就行,且30天内多次有效!
市内就医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转诊?
参保人在市内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因病情需要前往市内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要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就需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举个例子
深圳市职工医保二档参保人小张选定了罗湖区人民医院新村社康,因病情需要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看门诊,那么他可以向他选定的新村社康提出申请,由新村社康的医生为他办理转诊手续。
小张在成功办理这次转诊的30日内,因同种疾病在市人民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注: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市内“选1送N”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的,不用办理转诊,可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市内住院需要办理转诊吗?
不需要!
本市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直接由统筹基金根据医保规定按比例支付。
简单来说就是——
普通门诊同种疾病只需办理一次转诊,30天内多次看病都有效,同样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真的方便又省心!
来源:“深圳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