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4〕1号)规定,申请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的条件有:(一)依法登记,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成备案,未备案不符合申请条件。(二)服务对象限于收托3岁以下或已满3岁但未满足幼儿园入园年龄幼儿。(三)经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服务质量评估,认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不达标不符合申请条件。(四)保育服务费根据办托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等合理确定,向社会公开承诺本机构提供的全部托位均符合普惠收费要求。非普惠收费不能申请补助。(五)托育机构与婴幼儿家长签署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退费规则等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