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日租房”安全监管,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对〈“日租房”安全监管标准指引〉各分篇进行自查完善并报审的通知》(深安办〔2017〕292号)要求,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住宿业卫生规范》的规定,草拟、修订了《深圳市“日租房”安全监管标准指引(卫生计生篇)》,并进行公开的网上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反馈意见。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