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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牵头制定《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正式发布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14 14: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2年12月7日,市疾控中心牵头制定的《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DB4403/T 275-2022)(以下简称“标准”)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呼吸道传染病是现代城市最重要的传染病种之一。深圳作为超大型、口岸型城市,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发生呼吸道传染病风险高、防控难度大。在人群频繁聚集和接触的公共场所,发生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情况尤为明显。针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特点,制订一部科学、有效、可操作的公共场所呼吸道传染病卫生防护标准,以应对公共场所可能发生的多种呼吸道传染病,具有现实和长远的卫生学意义。

  2020年5月,市疾控中心环境所牵头申报立项深圳市地方标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标准编制组广泛开展前期调研,参考国内外公共场所传染病相关规范,结合深圳实际,经多次修订完善,历时2年余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审核。

  新制定的《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统一了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包括一般要求、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等在内共60余条,填补了国内公共场所呼吸道传染病防护技术标准的空白,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呼吸道传染病防疫标准化管理和特色化建设、提升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管理水平贡献疾控力量。

  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与传染病防控标准体系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引导公共场所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控,达到疾病防控的倍数效应。

(市疾控中心 周国宏 方道奎 钟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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