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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深圳市健研数管中心组织召开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评估论证会。此次会议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副处长高丛林、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副教授龚建华、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桃桃、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三级主任科员王志红、市托育服务协会副会长吴辉等担任咨询论证专家,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处二级调研员林冠荣、一级主任科员李少华出席会议,市健研数管中心研究二部项目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二部部长关婷主持。
此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等文件中关于规范托育服务行业管理、加强托育机构安全监管的要求,指导深圳市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10月委托市健研数管中心开展深圳市托育机构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根据委托要求,市健研数管中心研究二部已于2023年3月完成全部立法调研工作,累计撰写三份调研报告并提交至市卫健委家妇处。市健研数管中心此次组织召开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对调研报告的最新批示精神,验证立法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深入论证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的可行性。
会议伊始,关婷首先介绍了参会领导及专家,并阐明了此次托育服务立法调研项目的实施背景及实施过程,详细介绍了此次会议的讨论提纲。林冠荣简要介绍了深圳市托育行业的发展进程以及近年来的政策出台情况,希望论证专家充分讨论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深圳市托育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接着,市健研数管中心项目人员汇报了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调研的主要结果,以及初步形成的立法评估结论和评估依据。
随后,五位专家针对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各位专家充分肯定了此次立法调研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对深圳市开展托育服务立法的必要性达成了一致共识,对立法的可行性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讨论。赵桃桃指出,目前应启动立法程序,但要善用立法技术,对立法后新办及历史遗留的未备案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以特区立法权为抓手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对国家计生法的相关条款加以解释。龚建华强调,目前可进行托育服务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行业发展与群众需求重点问题解决的节点和难点,但鉴于深圳市托育行业的发展现状,建议立法后仍以鼓励性监管机制为主。王志红认为,现阶段深圳市托育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较少,尚不足以支撑立即进行托育服务立法,但鉴于立法工作周期长、程序多,建议可先开展立法的前期工作。吴辉表示,深圳市开展托育服务立法虽具有一定可行性,但目前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建议尽快完善托育相关标准规范文件,争取在“十四五”时期完成立法。高丛林指出,基于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定位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决策部署,建议深圳市抢抓立法机遇,尽快启动立法,同时建议托育立法以鼓励支持行业发展为重点,破解当前行业发展的困局,推动全行业健康发展。会上,各位专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托育机构的监管条文进行了讨论和解读。
会后,深圳市健研数管中心将整理学习各位专家的论证意见,继续修改完善《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评估报告》,并及时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家妇处,推动深圳市托育服务立法工作,为托育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健研数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