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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时间 : 2025-06-19 14:59:38来源 :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卫办医函【2015】1007号)《关于开展医院感染信息化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作为国家、广东省指定试点地区,经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建有“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

  该院感质控管理系统可协助医院提高医院感染管理监控质量和防控能力,实现监控关口的有效前移,降低医院感染暴发的风险,为业务部门和质控中心提供信息化支撑。

  本项目需要对已建设的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提供运维服务,数据清洗、梳理、统计分析等并需要提供大屏,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并及时对存在安全问题进行修复整改,为业务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提供应用服务等。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现对“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134500.00元整。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134500.00元整。

  (五)采购需求

  提供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运维服务,保障深圳市院感质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数据库运维服务,定期巡检数据库的运行变化。

  (2)数据质量校对服务,对已对接医院数据情况进行校核并提供结果反馈。

  (3)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大屏展示统计展示界面及大屏优化、维护服务,确保用户能够稳定、顺畅地使用。

  (4)系统安全运维服务,根据网络的性能、网络的监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系统产生的漏洞进行补丁修复服务。

  (5)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业务正常使用,按需提供培训服务、操作维护服务、医疗机构接入咨询服务等。

  (6)系统升级服务,提供因软件本身的问题、行业行规变更、法律法规更新等引起的系统功能数据取值规则更新的升级服务。

  (7)小范围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对系统功能、流程进行优化。

  (8)根据业务及用户需求提供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9)通过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本项目中标人需负责在服务期内完成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事项,其中三级系统须每年进行一次测评,二级系统为每两年进行一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认证并拿到测评报告。

  (六)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续签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本格式】;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

  (六)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详见四、格式要求中: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七)已成功办理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和要求: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本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与相关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ixmb@wjw.sz.gov.cn,收到该邮箱回复采购文件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纸质版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储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均需密封,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五街8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收件人:刘工;电话:0755-22205479。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

  如应标供应商少于3家,本采购需求将改为市场询价或其他相关方式进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2205479

  电子邮箱:chixmb@wjw.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五街8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B栋508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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