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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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给国际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在全民抗击疫情过程中,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社会服务、复工复产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展现了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潜能和赋能价值。为更好发挥信息技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支撑作用,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提升卫生与健康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需求,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特开展此项研究。
一、项目名称
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冠疫情防控策略研究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8万元以内。
三、项目要求
(一)研究内容及成果要求
1.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及在卫生健康领域运用概述
2.信息技术在国际发达国家新冠疫情防控中应用分析;
3.信息技术在我国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现状及问题分析;
4.信息技术在深圳市新冠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及典型案例分析;
5.信息技术在未来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防控中的策略建议。
项目完成后,中标方须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冠疫情防控策略研究项目调研报告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冠疫情防控策略研究报告》
(二)项目成果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除双方另有协议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外,其它各项成果知识产权均归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所有。研究分析内容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有关行业政策。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加竞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项目验收及委托服务费支付
项目履行时间为6个月,我中心在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约定委托服务费的70%。中标方完成项目计划并通过我中心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向中标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的30%。中标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未通过我中心验收,中标方应当自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工作成果进行调整、改进并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通过验收。
四、投标时间和方式
投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8:00至2021年11月19日17:00。
投标方式:投标单位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含报价单),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chixmb@wj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冠疫情防控策略研究项目竞标方案”,或者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五街8号B栋5楼512信息部。
六、项目评审和中标公示
(一)信息部将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并上会通过后,在我中心五权OA公示结果。
(二)评审主要因素:团队资质、既往合作案例及经验、工作方案科学性及可行性、报价金额。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信息部联系。
(四)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2173400
电子邮箱:chixmb@wjw.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园岭五街8号B栋5楼512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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