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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体概述
1.1 招标项目名称:市健研数管中心修缮工程
1.2 修缮面积: 约250平方米
1.3 预算资金:48万元以内(人民币)
1.4 主要内容:
1.4.1 C栋厨房顶部的违建拆除修复
1.4.2 B栋防水修复(B栋5、6、7楼西面墙体和2楼会议室顶面)
1.4.3 B栋1楼大堂改造值班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工期: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本工程计划在14天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
2.2 招标范围:市健研数管中心修缮工程项目为工程类采购。注:(1)工程量清单内容;(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供电部门验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向招标单位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供电部门等一切相关手续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
2.3 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内容采取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2.4 同类工程:本项目不要求。
2.5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6 标包情况:不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相关要求
4.1 设计图
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的装修设计平面图和效果图各一式2份,其中平面图、设备设施等平面布局图需符合本需求中附件(*)的有关要求。
4.2 工期及验收
4.2.1 工期:14个自然日。本项目的计划施工截止日期为 2021年 12 月 12 日。应标单位要在标书上注明完工期限,包括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各项验收,全部需在施工截止日期前完成。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若现场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某种原因未能及时理顺造成影响工期,由发标单位确认、签证后方可允许顺延工期,否则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价款0.5%。
4.2.2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4个自然日内。
4.2.3 验收:验收应由双方共同完成,招标人出具验收证明后,本项目才可被认定为验收合格。
4.2.4 付款方式
4.2.4.1 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给中标方;
4.2.4.2 当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招标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5% 给中标方;
4.2.4.3 质保金: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方;
4.2.4.4 招标方凭中标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票据支付。
5、工程量清单说明
5.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5.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5.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无。
6、 投标报价说明
6.1 本项目报价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报价为全部费用价格,即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内所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设备材料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措施费、赶工费、保险费、设计费、税金等,涉及建设、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相关的报建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6.2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包工包料包验收,中标方必须按照中标价完成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施工区域内所必须完成的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增加的工程内容。
6.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既定施工内容进行调减,结算时按照调减部分的中标价进行相应调减,相关调减金额以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为准。
6.4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市健研数管中心修缮工程预算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
7.1 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深圳市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和采购方在施工检查中发现中标方有违反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时,将提请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中标方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停工等违约处罚。
7.2 工程资料管理:中标方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建立各类管理台账、填写工程原始施工记录与施工报表,妥善保管好所有影响工程结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记录(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竣工图、工程任务书、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工程量或费用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单、施工记录、现场照片、原始票据等)。
7.3 施工安全、文明作业管理
7.3.1 中标方应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
7.3.2 中标方应遵守采购方关于安全文明管理的其他规定。
7.4 施工进度: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按照采购方自身业务时间合理安排现状拆除、搬迁时间及施工时间,不得对采购方正常业务造成干扰与影响。
7.5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半成品进场以前,中标方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采购方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中标方检验合格证书以及生产商的生产许可有关证件,经监理工程师和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7.6 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前,中标方应参考《主材参考品牌表》提交不少于3种以上品牌材料样品和设备供监理工程师和采购方审查,并按采购方批准的材料和设备办理进场抽检见证手续,全部样品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7.7 由于使用未经批准的品牌和型号而导致工程未通过监理工程师、采购方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整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8 质量标准
① 符合最新相关技术参数、法规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② 所用建筑材料符合最新相关产品技术参数、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与消防要求;
③ 有防水要求区域须采购方要求进行防水防渗漏处理;
④ 工程实施后符合设计图纸相关要求和采购方实地使用要求方能验收。
7.9 违约责任
① 中标方若不能按期完工并交付工程,每延迟一天,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应继续施工直至完工,由此增加的费用自行负担;但因采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迟,则工期顺迟。
② 中标方虽按期完工,但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行业标准的,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返工,由此增加的费用不得计入工程造价,由中标方自行负担。因返工导致采购方不能按时使用的,每延迟一天,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③ 工程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承担保修责任,因此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中标方应予以赔偿。若因工程质量导致事故发生的,中标方需承担一切事故损失与责任。
7.10 竣工
① 项目竣工: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出竣工申请,并提供竣工结算书及竣工详细图纸,需经采购方确认验收合格。
8、施工要求
8.1 施工准则
8.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8.1.2 施工单位接到任务书,应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8.1.3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8.1.4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8.1.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8.1.6 施工质量应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8.1.7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应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8.1.8 施工完毕,各项测试指标合格,需对电路进行割接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出详细的割接方案、步骤和方法报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批准后进行割接并保证做到万无一失。
9、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9.1 施工中应注意防火、防电、防事故发生,同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更应注意人身的安全。
9.2 遵循客观规律,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不蛮干、不盲目操作和违反操作程序施工。
9.3 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关键时刻和关键岗位上,应特别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操作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4 若出了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5 广东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管理的条例。
10、验收
10.1 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报告后, 应抓紧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工程验收,以使该工程早日投产、提高经济效益。
10.2 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10.3 验收过程应遵循程序和规则、按该工程的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0.4 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出结论和纠正。
10.5 在验收时,对工程的投资作检查。工程投产后应及时结算。
10.6 验收完毕后对工程作结论,该工程质量是优良、合格、不合格。
11、质量要求及规范
11.1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设单位对本次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如与设计图纸不符,必须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11.2 工程施工除按上述设计要求外,尚应遵守有关的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GB10080-200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急验收规范》(GB50168、GB50169、GB50254-25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J50194-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80-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如上述规范不能覆盖全部的施工内容,则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
12、施工管理
12.1 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等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设计方、当地有关部门及其他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工种施工单位配合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等的管理。
12.2 凡涉及预算金额的补充说明及修正等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12.3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设计方等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12.4 竣工验收的竣工文件要求按或国家、行业的规定。
12.5 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投标单位按规定对本次招标的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电器质保二年、其他家具和器材质保一年。
12.6 中标方应在施工组织中考虑与室内装饰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施工,并服从建设单位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管理。
12.7 中标方应该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的卫生防疫工作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及服从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
12.8 建设单位将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严格管理,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执行。
12.9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正式实施时的项目经理,除非经建设单位认可,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另外,中标方在本次招标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的具体实施时常驻现场。
13、投标人报名时间
13.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00—12:00。其它时间不予以受理。
13.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收件人:傅工、刘工,联系电话:0755—2220764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园岭五街8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B105。
13.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派专人送达招标地点,同时交验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于密封袋内,密封袋须有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单位公章)。密封袋表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3.4 评标时间、方法及结果通知:
13.4.1 评标时间:投标时间截止日期之后3个工作日内。
13.4.2 评标方法:由本中心后勤管理部组织集体评审。
13.4.3 评标结果通知:以书面中标通知书方式告知通知中标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