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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生命早期的营养和喂养对体格生长、智力发育、免疫功能等近期及远期健康持续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一阶段的儿童,生理功能还未发育完善,需要适量且高质量的能量供应才能满足正常的体格和神经行为发育。且年幼儿童不能自主选择食物,需要家庭和托育托幼机构喂养人员照护。充分合理地进行喂养和营养配餐,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是保障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和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系列关于“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加强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等政策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四十五条“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学生餐配送企业和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食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营养工作人员,供应符合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的食品”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牵头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以下称《指南》)。
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合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共同起草,经过征求国内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多次修订后形成《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初稿)。为更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指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市慢病中心联合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于8月19日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地方标准《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调研会。市卫生健康委公卫处、家妇处有关领导,市、区妇幼保健系统有关专家,部分幼儿园园医代表近20人参加会议。
市慢病中心工作组汇报了《指南》编写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学龄前儿童营养配餐指南、配餐程序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与会领导专家充分肯定了制定《指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认为在推进落实优生优育、建设婴幼儿照护体系的重大国策背景下,制定该项地方标准,不仅体现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创新示范作用,还切实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指南中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如何进行推广应用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后,市卫生健康委公卫处有关负责人总结,要求《指南》工作组充分吸纳专家意见和建议,继续修订完善《指南》,力求制定出内容科学详尽、可操作性强、具有深圳地方特色的婴幼儿配餐指南,科学指导婴幼儿照护及营养喂养。